黔西电厂1-4号炉脱硫、化水及灰库区域检修箱、部分辅机电气设备成套控制箱更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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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黔西电厂1-4号炉脱硫、化水及灰库区域检修箱、部分辅机电气设备成套控制箱更换 |
黔西电厂1-4号炉脱硫、化水及灰库区域检修箱、部分辅机电气设备成套控制箱更换;包含设计、供货、运输、储存、安装(含旧设备拆除、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施工时间为接招标方通知后60天。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黔西电厂1-4号炉脱硫、化水及灰库区域检修箱、部分辅机电气设备成套控制箱更换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或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处置的状态。9.本工程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接受设备制造厂家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类承装(修)五级及其以上许可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8年内具有5个及以上国内电气系统检修电源箱或控制柜改造或供货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项目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材料、合同首页、主要参数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等)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四)安全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53652388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传真:010-5365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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