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MW脱硫电石渣(2023年度)寄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2×300兆瓦机组脱硫电石渣(2023年度)寄售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项目因上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金桥热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金河镇,现有装机容量2×300MW机组,脱硫系统采用湿法脱硫工艺,电石渣作为湿法脱硫的脱硫剂。本次拟对2023年度脱硫系统使用的干电石渣项目进行招标。
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干电石渣氧化钙≧62%,过筛率≧70%,本次电石渣采购量42000吨,最终按供货量据实结算。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3交货地点: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指定地点。
2.4交货期:计划2023年6月20日开始供货,2023年12月31日前陆续供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公告仅供正式会员下载,未曾在中电中招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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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干电石渣粉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26日9:00起至2023年6月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时。**
6.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9: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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